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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上的浪漫乐派 2001-03-15 09:17:30
肇始于十八世纪的浪漫主义, 可说是古典潮流的反动, 反对崇拜智力, 蔑视形式主义,崇尚自然, 赞美人类的天性与情感, 并有改造世界的热诚。到十九世纪浪漫主义盛行, 不仅是文学, 在绘画与音乐上更有辉煌的成果, 音乐方面就是我们所谓的浪漫乐派。浪漫乐派的特质乃是把音乐与文学结合, 作曲家根据这种构思,创作出许多新的音乐,如艺术歌曲、音乐会序曲、交响曲、狂想曲、幻想曲、芭蕾音乐等。重要的作曲家多集中在十九世纪--舒伯特、舒曼、萧邦、白辽士、李斯特、布拉姆斯....。但音乐的浪漫主义, 并没有像文学及其他艺术般消逝的这么快, 在十九世纪中叶到达颠峰后, 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理查.史特劳斯才写下休止符。为艺术划分派别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, 在音乐上尤其如此。就以布拉姆斯、理查.史特劳斯来说, 他们都是后期浪漫派大师, 但前者风格近于古典主义, 思想缜密有规律, 热衷于交响曲形式的表现, 是贝多芬的继承者; 理查的初期作风近似于华格纳浪漫乐风, 后期却转趋写实主义, 把意象变为图画般媒介, 希望引起听众具体而普通的想像, 从实际的羊鸣与风声到尼采的抽象哲学概念, 都以音乐描写出来。诸如此类的作曲家不在少数, 除非是个人的传记, 否则为了方便起见也只能勉强给他一个乐派啦! 推荐给好友 打印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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